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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林区两级法院2022年度校园定向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2 16:17:20 打印 字号: | |

根据《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省法院2022年度文职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吉高法政〔202219号)《吉林省法院聘用制文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2022年文职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工作需要,现就吉林省长春林区两级法院2022年度校园定向招聘文职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用人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聘用的文职人员与用人法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经费由省财政全额保障。

二、文职人员主要职责

文职人员主要从事审判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协助法官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做好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配合法官进行调查取证;

(五)协助法官校对、送达法律文书和收转诉讼材料;

(六)整理、装订、扫描、归档卷宗材料;

(七)配合法官操作办公信息系统、审判管理系统等软件;

(八)完成其他审判辅助工作和综合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方式、职位和数量

吉林省长春林区两级法院此次补充招聘采取校园定向招聘为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辅的方式进行。其中校园定向招聘从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人选一般以用人法院所在地户籍为主。具体职位和数量如下:

1.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机关招聘4名,其中男性岗位2名,女性岗位2名;

2.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招聘2名,其中男性岗位1名,女性岗位1名;

3.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招聘1名,性别不限;

4.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招聘2名,性别不限。

四、资格条件

(一)文职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731日至2004731日期间出生);

5.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专业不限;

6.报考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机关的应为吉林省户籍;报考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的应为吉林地区户籍;报考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和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的应为白山地区户籍;

7.掌握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8.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7.配偶、父母在吉林省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律师职业”,是指担任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人,或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以律师身份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

8.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文职人员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学校(单位)推荐、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组织报名和推荐

由学校按照户籍所在地推荐符合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人选,报中院政治部审核。推荐人选资格条件经中院审核通过后,统一组织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

(二)笔试

笔试占总成绩的30%,不设最低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报考中院机关岗位的按照1:3比例,进入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报考基层法院岗位的按照1:3比例,进入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

(三)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

速录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速录技能测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文字速录能力,采取上机考试通过听打和看打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速录技能测试现场公布成绩,合格线以下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不设开考比例,主要考察考生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现场公布成绩,合格线以下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照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3:3:4的比例折算后计算产生,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以下的取消招聘资格。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如面试成绩也相同,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总成绩排序,在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中院统一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七)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文职人员和用人法院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般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担任文职人员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期满后根据表现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聘用制文职人员所需经费由吉林省财政统一保障,纳入法院年度财政预算。文职人员实行“三等九级”的职务序列管理,各项薪酬待遇5000/月左右(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及其他应缴费用,实发3000/月左右),具体薪酬标准根据职务等级、工龄、工作业绩等因素动态调整,并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保障。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为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外网(http://cclqzy.chinacourt.gov.cn),有关考试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431-88556555(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政治部干部处),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每天830--11:3013:30--1700

八、其他事宜

(一)本次文职人员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如有变动事项,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

                                                              202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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