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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22-11-15 10:33:18 打印 字号: | |

11月14日,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和最高法院、省委及省高院相关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晓秋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就发扬延安精神和红旗渠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等作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的领袖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考量。《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应该学什么、怎么学、如何落实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统安排,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了工作指南,《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全省法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等进一步细化学习方法、落实举措,开辟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路径。两级法院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遵循和重要内容,对标对表中央《决定》、最高法院《通知》和省委《通知》及省法院《方案》要求,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两级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狠下功夫。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具体工作部署。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扎实做好规定动作、创新拓展自选动作,确保两级法院广大法官干警全面准确深刻地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会议指出,两级法院要立足本职、着眼未来,做好统筹兼顾文章。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营造学习氛围,做好督促检查,使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转化为广大法官干警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力量,转化为长春林区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两级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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