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下午,中共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机关党员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召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晓秋出席会议。
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共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机关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以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的决议,批准了中共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机关第二届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在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监督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由7名委员组成的中共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机关第三届机关委员会。
大会对中院第二届机关党委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2019年以来所取得的一切成绩,是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的结果,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的结果,是在省法院和中院党组坚强领导下的结果,是两级法院党组织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警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结果。两级法院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警,以实际行动书写对党和人民司法事业的忠诚与担当,在砥砺奋进中展现风采和作为,在急难险重任务中锤炼过硬本领,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展现出过硬的政治素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大会指出,党的二十大,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在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划时代、里程碑的重大意义。站在新时代新征程的新历史起点上,两级法院全体党员干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聚焦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确保长春林区法院机关党建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大会同意报告对未来一个时期机关党建工作发展作出的部署安排,强调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重要论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以及对政法工作、法院工作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落实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法院和中院党组的党建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记初心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抓落实抓融合抓创新,深入推进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BTX)和“四强”党支部建设,切实提高党的建设工作质量,为推动实现长春林区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杜宏权主持会议,中院机关在家院领导和全体党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