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院领导班子主题教育读书班集中学习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第二次集体(扩大)学习会,重点对《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等内容进行了学习。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开展调查研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贯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我们做好调查研究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深刻认识调查研究对推动两级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要求,把大兴调查研究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抓好调查研究成果转化,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强调,要突出政治引领,把讲政治贯穿于调查研究的全过程、各环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结合林区工作实际,把牢正确方向,胸怀“国之大者”,聚焦两级法院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不断健全完善大调研工作格局,推动调查研究更好地同中心工作和决策需要结合起来。
会议要求,要练好调查研究基本功,以高质量调研服务保障两级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要坚持走好群众路线。站稳人民立场,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作为检验调查研究成果质量的客观标准,精准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研究破解司法实务中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要坚持科学调研方式。注重调研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创新性,坚持实事求是,立足司法活动规律和工作发展态势,紧紧围绕辖区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准确把握调研工作重点内容,广泛深入开展各项调研活动。要持续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强化理论武装,夯实理论根基,牢固树立“全员调研”意识,聚焦学习研究能力提升,持续加强调研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大力培养研究型干部、专家型法官,不断提高干警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两级法院全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