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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两个”职能 强化责任意识 全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常态化运行
  发布时间:2023-07-08 09:47:47 打印 字号: | |

7月6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两级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全面总结上半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研判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有效路径,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晓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两级法院要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刻把握当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要牢记“国之大者”“省之大计”,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切实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立足审判职能,聚焦最高法院张军院长“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的总体要求,抓紧抓实各项工作举措,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强调,两级法院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定信心决心,努力为优化辖区营商法治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坚持“三个效果”统一,树牢审慎善意司法理念,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充分体现宽严相济政策,加强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坚持公正司法,妥善审理涉企、涉企业主司法案件,加强案件质量管控,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以优质司法保障良好营商法治化环境。要坚持能动司法,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注重功能延伸,充分运用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司法建议等方式,进一步发挥好法院“两个功能”。要坚持多措并举,进一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拓宽司法服务渠道,积极回应市场经营主体需求。要坚持统筹发力,注重内部挖潜,关注外部联动,用好“府院联动”机制,积极参与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着力打造协同服务市场经营主体大格局。坚持守正创新,围绕高质量发展和法院工作现代化主题,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落实法治风险防控,积极探索推动营商环境数字化转型,努力打造长春林区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品牌。

会议要求,两级法院要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推进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常态长效。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实效性,以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为契机,以“三抓”活动为抓手,持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见行见效。要聚焦责任落实,狠抓督导问效。树立“一盘棋”的意识,做好“结合”文章,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党建、审判执行、宣传调研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做到上下齐心、部门协同、内外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工作实效。把“重商亲商”作为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基调,坚持“开门问策”,抓住关键环节加强分析研判,找准解决方案和办法,抓好问题整改,以扎实有效的举措推动两级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以普法宣传“七走进”为依托,充分运用裁判文书公开、典型案例报道、普法知识讲座、送法进企业等方式,强化典型挖掘,加强创新典型案例培育,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和“微改革、微创新”好案例,在辖区社会积极营造关心、支持、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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