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举办专题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增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晓秋主持会议并讲话。
“树立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是政治前提必须正确。”树立正确政绩观要突出政治引领,以加强党性锤炼为根本。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到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际行动上。
如何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和政绩观?如何正确处理好稳和进、立和破、虚和实、标和本、近和远的关系?“要强化督促指导,以推动实干担当为关键践行正确政绩观。”要牢牢把握主题教育的总要求和目标任务,尊重客观实际,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坚持从实际出发,对整改什么、如何整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充分发挥出绩效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及时、高效落实。
如何始终坚持正确政绩观?如何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善担当的问题?“要坚持全面从严,以严肃问题整改为抓手树牢正确政绩观。”要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目标导向相统一,统筹结合“三抓”活动,坚持“抓落实除顽疾、抓管理提质效、抓队伍树新风”,强化建章立制,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着眼常态长效,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虚假政绩”出现,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穿高质量发展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