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扎实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的工作要求,推动实现审判辅助事务保障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坚持目标导向,主动探索创新,通过集约化司法资源配置、专业化辅助事务管理、数字化审执工作赋能,充分释放改革效能,助推实现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审判质效新提升。
高站位部署
推动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落地落实
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坚持“中院先行、带动基层”整体工作思路,将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统筹推进,成立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部门协同配合及干警积极参与,形成了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以人员和事务“双集约”为抓手,以“能剥尽剥”和“成熟一个剥离一个”为原则,以民商事、国家赔偿类案件线上集约和刑事、执行类案件探索集约为方向,聚焦改革推进的主要任务,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完成时限,确保集约化改革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截至目前,两级法院共召开22次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开展督导检查2次,持续推动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工作落地落实。
高标准推进
实现审判辅助事务全流程集约
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对标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新要求,研究制定《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方案》《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事务人员调配方案》《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事务人员管理规范》等,重构审判团队和工作运行模式,将“以事件关联人”的原有模式转变为“以岗位关联事”的新型模式,突出解决辅助人员职责不明、交叉混岗、工作量饱和度不一等问题,厘清搭建审判辅助改革平台各项任务,形成审前、审中、审后三个阶段集约事项清单,精准定位工作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同时,举办两级法院文职人员专题培训班,针对编目、归目、送达、庭审保障等重点审判辅助事务和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系统进行专门培训,进一步提升审判辅助人员专业化水平。
高质量落实
推动审判辅助事务高效率流转
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立足工作实际,深度整合资源,全面梳理现有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情况,结合案件数量、审判辅助事务集约事项、法官和法官助理配置等情况,围绕庭前事务、审中事务、审后事务和提级编目四个方面,将分散在各部门的9名审判辅助人员纳入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中心统一管理,最大限度推动司法资源再优化、再配置。依托审务e协同系统,打造“1+N”工作模式,即设立1个中心(立案庭)、N个任务小组,设置专人专岗负责相应辅助事务,实现“人随案走”到“岗位跟着环节走”,有效推动审判辅助人员从“全科”向“专人专事专岗”到“专家式精通”转变。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实质化运行以来,两级法院集约各类案件248件,接收分配任务331项,审判质效指标持续向好。
下一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将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探索打造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长林模式”,努力推动诉讼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实现审判质效稳步提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