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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23-11-28 10:06:55 打印 字号: | |

11月27日,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学习贯彻“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动员部署会和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晓秋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两级法院要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上级法院各项部署要求,始终强化“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意识和能力,立足司法职能作用,找准找实工作切入点、落脚点。要积极探索禁止令、保护令在环境资源案件中的适用,依法妥善审理环境资源案件,不断加强部门协同、区域协同,共同推进辖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妥善审理重点行业、关键领域、核心企业相关案件及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商事纠纷和劳动争议,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要树立勤俭节约良好习惯,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要持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统筹“三抓”活动,聚焦提升干警学习研究能力,强化“精品工程”结果运用,大力培养研究型干部、专家型法官,抓实建强两级法院审判专家队伍。

会议强调,两级法院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工作任务,强化组织保障,构建起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的工作推进机制。要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利用林区法庭“林区+景区+地方”的区位优势,贯彻落实“庭、点、面”融合发展工作思路,梳理总结“林区法庭工作法”,在“引进来”多元解纷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做实“走出去”,推动打造立得住、叫得响的林区法庭特色品牌。

会议要求,两级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树牢预防性司法理念,通过抓前端、抓源头、抓初始,推动构建“四源共治”前端化解工作格局。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力军作用,积极做实司法调解,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要深入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充分利用“二审法官进网格”和二审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实质性化解。要贯彻落实普法“七走进”和“百姓说事点”“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等工作,全面激活司法服务“神经末梢”。要紧紧围绕审判执行既定目标,强化“以一审为中心”的办案理念,持续提升审判质效,全力打好全年执法办案“收官战”。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中院全体院领导参加会议,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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