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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 以严格公正司法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23-12-01 10:22:29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公正司法,全力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平安林区、法治林区建设。

助力平安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辖区经济社会安定有序。坚持高位推动。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并动态调整,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发现、移送、查办、反馈有效衔接,先后建立扫黑除恶29类专项台账,形成“早发现、早查处、早追责”合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问题,及时研判并主动向有关行业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坚持营造氛围。依托普法“七走进”、“法官进网格”等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切实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2022年以来,两级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34次,受众6700余人次。

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各类犯罪

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回应人民关切,重点惩治养老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侵害民生安全的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2022年以来,两级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188件,判处罪犯242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坚持依法从快、从严审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强化巡回审判,加强普法宣传,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积极参与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良好局面。坚守公平正义,妥善审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权益保障,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强化机制建设。完善审前社会调查、庭审法庭教育、判后回访帮教工作机制,落实指定辩护、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组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审判团队,开辟涉未成年人案件绿色通道,实现涉未成年人案件快审快结,使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注重协调联动。主动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现状,探索综合式、教育式、亲和式的未成年人司法审判方式为目标,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化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扎实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落地落实,深入开展“开学第一课”“法官上讲台”和观摩庭审、模拟法庭等活动,积极开发适合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课程,增强青少年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下一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正确刑事司法理念,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以严格公正司法推进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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