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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2024-01-04 14:01:12 打印 字号: | |

1月3日,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金融工作会议和全省“枫桥经验”大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晓秋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全党树立了标杆、作出了表率。两级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不断取得新成效。要筹备好、开展好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扎实做好谈心谈话等工作;会上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从严从实,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搞“一团和气”和“走过场”,确保会议取得预期成效。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2023年经济工作,深刻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系统部署2024年经济工作,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两级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做细做优审判执行、诉讼服务、“精品工程”等重点工作,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能动司法,立足司法职能作用,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发挥法治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会议要求,两级法院要将贯彻落实全省“枫桥经验”大会精神与贯彻落实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牢预防性司法理念,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要抓好工作统筹,紧紧围绕上级法院各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抓紧抓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凝聚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实践中取得更大成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中院全体院领导参加会议,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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