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推动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长春林区中级法院于春节前后组织两级法院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寒冬暖阳”执行专项行动,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让胜诉当事人过暖心年、安心年。
强化释法明理,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感谢你们帮我把仓库收回来了,不然我这个年都过不好。”王某因一仓库归属问题与冯某产生纠纷而将冯某诉至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判决仓库为王某所有,但冯某占据仓库拒不返还,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起初冯某不配合法院工作,执行法官通过公安、社区联系到冯某,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劝导冯某主动履行义务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冯某主动腾迁,案件以当事人自动履行的方式顺利执结。
专项行动期间,两级法院共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案件22件,金额达100余万元。
加强前端治理,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创新实行“快慢分道”的执行机制,成立“快执团队”,根据案件类型、执行标的等情况对案件进行分类,将简易案件消化在执行前端。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在办理一起“快执”案件时,于立案当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于当日报结。
专项行动期间,两级法院促成当事人执行和解案件125件。
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案件执行力度。长春林区两级法院抓住春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这个关键节点,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强化线上和线下财产调查双重手段,全面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信息。同时,用足用好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罚款等各类强制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的惩戒力度。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被执行人,依法予以制裁。
专项行动期间,两级法院执行完毕案件152件,执行到位金额526.35万元。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将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人民至上、能动司法,秉持“如我在执”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总结并发扬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愁难急盼问题,让生效判决“落地有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