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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少年 向校园霸凌说不

  发布时间:2024-04-10 09:00:02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校园法治教育,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和法治素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近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先后走进白山市第二十七中学和桦甸市第六中学,为在校师生讲授“拒绝校园霸凌”主题法治教育课。


授课中,法官干警围绕当前校园霸凌相关热点话题,以案为例,分别从施暴者、受害者和旁观者,学生、学校和家庭等多角度详细讲述什么是校园霸凌、校园霸凌的表现形式和危害、如何防范校园霸凌,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校园霸凌形成的原因以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同时着重强调了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教育引导同学们不做霸凌的受害者、不做沉默的旁观者、更不做霸凌的施暴者。

授课现场气氛活跃,学生们纷纷表示,这次法治教育课让他们受益匪浅,今后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用理性的方法解决问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向校园霸凌说不。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下一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将更加注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持续推进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不断延伸司法职能,创新校园法治宣传活动形式内容,切实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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