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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辟审判管理“新赛道” 跑出提质增效“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4-04-23 10:20:05 打印 字号: | |

审判管理作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的中枢,是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长春林区两级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牢固树立“大管理观”,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将管理与服务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通过构建尊重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体系,推动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全方位提升,审判执行工作呈现新风貌。



一体管理,同向发力,确保有的放矢。自去年12月起,长春林区两级法院每月召开数据会商会议,通过数据共享、协商研判,针对审判执行工作存在的阶段性问题,深挖数据指标背后的现象和原因,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找准管理中存在的盲区与弱点,直面问题、精准发力。会议当场商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划定立审执横向配合内容和审判业务纵向指导方式,保证责任层层压实,任务条条落实,推进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互联互通、一体运作。

规范管理,建章立制,实现有据可依。现代化的审判管理模式需要有现代化的审判管理制度做支撑。为了保证审判管理规范有序,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立足实际,制定印发了《案件阅核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以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审判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同时,健全完善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审判人员及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机制,结合基层法院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考核标准,将制度实施与考核内容有机衔接,保证制度不落空,运行有保障,扎实推进各项审判管理制度实质性运作。



全程管理,把握节点,强化工作落实。为实现审判全流程监管,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坚持“督办到案,责任到人”,利用智能统计与人工筛查相结合方式,每日核查案件流程情况,每日监测审判质效核心指标,每周统计未结案件进展情况,每月分析审判运行态势,每月通报审判人员办案质效情况,提高审判业务部门和审判人员对审判管理的敏感度和参与度,推动构建“人人都是审判工作的管理者,人人都是管理工作的参与者”的“大管理”工作格局。

能动管理,减轻诉累,力求案结事了。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做到案结事了,红石林区基层法院落实“一审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将息诉服判、释法明理工作贯穿于立案、送达、开庭、宣判、执行等全流程各环节。办案人员在全流程各环节积极开展释法明理工作,主动就举证责任、法律适用、审判程序等方面向当事人说明,通过详尽答疑解惑,搭建法官与当事人之间信任的桥梁,引导当事人充分权衡利弊,正确看待裁判结果,真正实现让心存困惑与焦虑的当事人走出法院时满怀理解与认同。 

精细管理,聚焦重点,服务发展大局。黄松甸镇被誉为“中国黑木耳之乡”,拥有黑木耳、灵芝等食用菌生产、销售民营企业20余家、经商个体千余户,但松散灵活的经营管理时常引发诉讼,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此,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充分利用繁简分流机制,灵活运用司法确认、速裁、小额诉讼等程序提升涉企案件审理质效。同时,该院在涉企案件执行程序中,对企业的生产设备采取“活封”措施,允许其合理使用设备进行生产,将所获利润用于偿还申请执行人,在实现申请人债权的同时,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近三年,该院近99.6%的涉企案件顺利审结,平均审理天数低于15天,结案总标的额2800余万元。

下一步,长春林区法院将持续创新审判监督管理模式,优化提质增效措施,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促进审判管理向精细化转型升级,在推进两级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新征程上跑出“加速度”。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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