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联合红石林区基层法院走进桦甸市二道甸子镇和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开展森林防火普法宣传活动。
在二道甸子镇,法官干警向二道甸子镇各村支部书记、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各林场护林员及村民代表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当地明火烧荒曾引发火灾的相关案例,提醒干部群众和护林员要遵守春耕备耕的有关规定,积极营造林区关注防火、参与防火、支持防火的良好氛围。
在吉林森工红石林业有限公司梨树林场和红石林场,法官干警围绕森林火灾的危害及造成森林火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宣讲,提醒林场工作人员务必提高防火意识,牢记防火责任,自觉做到不带火源火种入山,不在野外烧火用火,避免发生火灾事故,共同保护森林资源。
下一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将坚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法治宣传力度,为建设生态林区美丽林区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