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结合“1+N抓落实”系列行动措施,6月11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机关举办“弘扬司法良知”主题周分享活动,来自中院机关第四党支部的三名法官结合自身工作学习感悟进行了交流分享。
司法良知,是法官的职业底线,也是公正高效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客观需要,更是建设一支绝对忠诚、绝对干净、绝对担当的高素质法官队伍的必然要求。来自执行二处的李春玲围绕“弘扬司法良知”与大家进行了分享。她说:“司法办案既要循法理、释法义、持法据,也要守良知、护良俗、融情理,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发,统筹法理情、把握时度效,这不但是对法律刚性权威的维护,更是对司法文明善意的释放。”
“人民的利益是最高的法律。”人民群众是司法的生命之根、力量之源,要把为民之心扎根灵魂深处。来自民事审判庭的白乃予以《弘扬司法良知,践行为民宗旨》为题呼吁广大干警,要正确认识肩负的光荣使命和重大责任,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司法良知,用自己的一言一行,体现司法真善美,传递司法正能量,为实现法治梦、中国梦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法官的人格和良知是法律正义的重要保障,司法判决也是法官“人格”的答卷。来自立案庭的刘晓楠以《恪守司法良知,永怀公平信仰》为题与大家进行了生动的分享。“司法人员作为定分止争的裁判者,公平正义的守门人,其司法良知既影响着社会对于良善的价值判断,也关系着百姓对于法治的信仰,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说良知是做人的道德底线,那么司法良知就是司法人员的职业底线,是安身立命之本,是为人处事之基,是公正司法之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