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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共建聚合力 携手同行启新程丨长春林区中级法院与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举行院校合作共建签约仪式
  发布时间:2024-07-01 15:49:09 打印 字号: | |

6月28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与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举行院校合作共建签约仪式。长春林区中级法院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同志,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领导参加签约仪式。



会上,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晓秋对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领导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长春理工大学法学专业是吉林省特色专业、品牌专业,拥有多个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具有深厚的学术积淀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是省内重要的高层次实务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基地。此次中院与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合作共建,对于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的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共同探索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进法学实践与理论有机结合、促进司法实践教学科研良性互动具有重要意义。

张晓秋希望,双方以此次合作共建为契机,畅通高校专业理论和司法实践的合作渠道,搭建起相互促进、共同提升的“审、学、研”合作平台,充分发挥法院司法实践资源和法学院学术研究资源双向优势,推进双方在实践活动、案例研究、专业教育等方面融合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推动双方人才培养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高质量迈进。同时,希望双方建立定期交流反馈常态机制,在党建共建、普法宣传、调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强合作,释放资源集聚效能,推动司法审判工作和法学实践教学共上新台阶。

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闯介绍了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最新办学动态和学术成果等情况。他表示,将继续深化院校合作,建立健全互派教师和法官交流制度,邀请法官深入学院法律诊所、法律援助等实践课堂,参与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践环节设计、模拟法庭竞赛、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推动法学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同步,努力实现高校和法院资源共享、法学成果与司法实践有机结合,为法治建设培养更多优秀法律人才。


签约仪式上,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杜宏权,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田之华代表双方单位签署院校合作共建协议书。下一步,双方将以本次合作共建仪式为契机和纽带,积极搭建共建、共赢、共享的人才培养平台,全力推进审判实践与法学教育相融合,加快建设创新型“法治人才高地”,共同谱写合作共赢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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