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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起争议 暖心调解护亲情
  发布时间:2024-07-11 15:09:56 打印 字号: | |

“这又不是我一个人的妈,凭啥医疗费让我自己出?”

近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在白石山镇育青村入网格排查纠纷时,发现一起因老母亲生病住院,三兄弟关于医疗费承担问题而引发的纠纷。



梁大娘今年90岁,育有三个儿子,因年迈身体不好,从2023年5月起至今年4月份住院3次,医疗费用共计9662.79元,均由小儿子苗老三支付。后苗老三多次找苗老大和苗老二要求共同承担医疗费,二人一直推脱不给,三人关系愈发紧张,一度要大打出手。

面对这起家庭内部矛盾,中院法官本着修复亲情、化解手足矛盾的目的,在争得三方当事人同意后,联合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干警,来到苗老三家里进行调解

在进一步了解案情后,法官把调解的重点放在不愿分担医疗费的两兄弟身上,法官将赡养传统与相关法律相结合,既谈法、又谈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知两兄弟共同承担医疗费不但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更是为人子女的责任,在兄弟俩态度松动、情绪平缓后,趁热打铁,巧用“亲情牌”打开心结,最终三方达成和解,苗老大、苗老二各向苗老三给付医疗费3221元。

家庭纠纷的产生源于“利”,其化解终于“情”,只有将情、理、法相互融合,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让更多的“磕磕碰碰”通过群众内部协商解决、止于未发。下一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将坚持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二审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切实将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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