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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东巍一行到湾沟人民法庭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25 09:36:06 打印 字号: | |

7月24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东巍一行到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湾沟人民法庭调研指导“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晓秋陪同调研。


赵东巍副院长一行实地查看了湾沟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办公场所等基础设施,详细了解了法庭执法办案、队伍管理、诉源治理、安全保障等工作开展情况,关心询问了干警的工作生活情况。


在座谈会上,赵东巍副院长对湾沟人民法庭各项工作开展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抓实抓好各项创建工作。坚持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作为推进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围绕创建考评体系的六方面二十条项目,逐条对照、逐个推进、逐项落实。二要树牢树优能动履职理念。坚持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持续强化诉源治理,扎实推进“无讼村屯”创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实质化解。三要打造塑造特色亮点品牌。结合法庭实际、工作特色、案件特点、文化内涵等,注重在参与基层治理、推进执法办案、法庭文化建设等方面深入挖掘,扎实推进人民法庭专业化建设、特色化建设,努力打造符合林区特色的亮点品牌。

张晓秋表示,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将在省法院的正确指导下,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贯彻“庭、点、面”融合工作思路,坚持能动履职、多元解纷,着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助推基层治理的法治化、现代化。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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