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法律监督、凝聚司法共识、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要求,8月9日,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晓秋主持召开2024年第十一次审判委员会,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吉山,刑事检察部主任刘竞男应邀列席会议。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就一起提请讨论的刑事案件基本情况、审理过程、争议焦点、合议庭意见等进行了详细汇报。刘吉山检察长围绕案件的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发表了意见,依法履行了监督职责。与会审判委员会委员结合检察机关意见对案件展开深度讨论,最终形成决议。
会议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参与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人民法院接受法律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办案质量、统一法律适用、凝聚法律共识的重要途径,对提升审判质量、维护公平正义、实现“三个效果”统一具有重大意义。长春林区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协调,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积极构建法检良性互动工作关系,共同提升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