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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开展“司法护航生态 守护绿水青山”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8-16 09:11:17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凝聚保护生态环境思想共识,8月15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走进长春市北海公园开展“司法护航生态 守护绿水青山”普法宣传活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拉横幅、发放保护生态环境倡议书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讲解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同时,结合环境资源案例进行以案释法,让群众进一步树立起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

下一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多维度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工作实效,进一步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为守护绿水青山筑牢司法屏障。



 
责任编辑: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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