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林中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重点工作任务,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电子卷宗提级编目改革事项,率先在两级法院开展提级编目系统改革先行试点工作,实现两级法院电子卷宗生成一体化、应用智能化、管理规范化,拓展电子卷宗在诉讼服务、案件办理与审判管理中的深度应用,助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先行谋划,高站位部署
一是抓重点,提前谋划部署。中院将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工作与电子卷宗提级编目管理专项工作相结合,先行谋划,及早部署,将深化提级编目纳入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环节中。二是抓细节,规范流程管理。安排技术部门赴延边地区参观、学习,结合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工作实际,提早对提级编目的详细流程、参与人数、任务数量等分析预判,制定了《长春林区法院电子卷宗提级编目管理流程规范》,邀请科大讯飞公司技术人员来中院调研,就平台搭建情况进行合理规划。三是抓效率,加速启动运转。在省法院的推进要求下,中院试点开展了集中扫描、智能编目、集中质检的工作模式,实现了电子卷宗的标准化和集约化管理。
二、创新发展、保证流程贯通
一是创新工作流程。通过电子卷宗集中编目管理,打破传统的“扫描-编目-钉卷”工作模式,转变为“分散扫描-集中编目-统一质检”新模式。两级法院各自收取登记材料,并在24小时内生成电子材料,确保实时性和完整性。二是开展技术培训。召开两级法院电子卷宗提级编目管理系统升级应用培训会,对相关系统进行升级,两级法院严格按照《吉林法院电子卷宗材料编目规则》要求对电子卷宗材料进行准确命名、分类、排序、核查质检后同步上传至办案系统。三是建立监督机制。中院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查、校对、修正,并形成标准化的编目目录。通过电子卷宗提级编目管理系统和材料收转系统,实现全流程管理和监督。采用图示化监管界面,便于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卷宗流转状态,增强了管理的便捷性和实时性。四是提升编目效率。中院通过OCR识别技术,对电子材料进行智能分析,实现了起诉状、合同、裁判文书、发票90%以上的材料的准确命名和归类。统一电子卷宗编目规则、编目方式和编目方法,实现多项统一,解决编目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将编目平均耗时从3.3小时缩短至0.5小时内,大幅提升编目效率。
三、立足实际、提升改革实效
一是提升审判质效。智能编目功能减少了人工编目的差错率,能够快速识别材料的关键信息并进行分类,保障了证据材料的准确使用,有助于提升判决的准确性和权威性。通过树状目录形式规范电子卷宗材料,方便法官快速检索和定位相关材料,减少法官翻阅查找时间,辅助裁判文书制作时间缩短30%以上。升级后的系统还优化了卷宗阅览界面,增加了快速多页比对、阅卷标注等功能,进一步提升了法官阅卷的效率,提升审判质效。二是优化资源配置。集中编目管理实现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将更多人员充实到其他审判辅助事物中,提高了整体工作效率。电子卷宗的集约化管理降低了纸质卷宗的使用,减少了法院的经费支出,实现了成本的有效控制。减轻两级法院资金压力,并将人员充实到其他审判辅助事物中。三是推动信息化建设。电子卷宗编目管理工作的推进,促进了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发展,为构建智慧法院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法院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新的管理模式,推动了法院工作方式的现代化转型。采用审务e协同系统等智能工具,实现电子卷宗智能编目和流转。强化智能识别命名功能,利用图像OCR识别技术,实现电子材料的智能分析和关键信息提取,如材料来源、名称、日期等,并自动为材料命名,例如将身份证信息识别为“身份证+当事人姓名”。该系统能够准确识别包含但不限于起诉状、合同、裁判文书等90%以上的材料,极大提升了案件处理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