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长春林区两级法院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和部署要求,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战略举措,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党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11月11日至15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督察组对抚松林区基层法院、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和江源林区基层法院进行政治督察。
本次政治督察坚持问题导向,检查了各基层法院党组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落实“三会一课”、贯彻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和执行“三个规定”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基层法院深刻剖析问题成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实效。
开展政治督察工作,是加强法院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工作高质量发挥着内在要求,是促使长春林区两级法院政治监督更加深化、督察巡查更加有效、责任落实更加有力、成果运用更加充分、监督体系更加完善的关键环节。近年来,长春林区两级法院通过政治督察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督促整改,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两级法院政治生态、司法生态、院风院貌持续向好,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提供有力监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