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概况 > 荣誉展台

喜报丨中院案例入选吉林高院营商法治环境“微改革微创新”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12-19 10:13:1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吉林高院公布营商法治环境“微改革微创新”典型案例,全面展示近年来各地法院以改革的思维和方法、灵活的制度创新举措,打造一批“切口小、落点准、见效快”的“微改革微创新”项目,切实解决一批影响和制约工作质效提升、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通点问题。

在第二期公布的典型案例中,长春林区中级法院1个典型案例入选。

长春林区中级法院

活用二审诉前调解“加减乘除”算法

答好法院参与社会治理“必答题”

长林中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创新推出二审诉前调解工作机制,通过发挥法官在诉前环节的释明引导作用,从根本上快速化解矛盾纠纷,进而减少衍生案件的发生,有效促进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

一是“加”速和解,即时履行破壁垒。充分利用当事人提出上诉至正式立案的法定送达、答辩时间,在不影响正常上诉流程的前提下,由中院法官主动深入基层开展二审诉前调解。注重发挥实际履行对实质解纷的促进作用,综合考量当事人的履行能力,制定最优的调解方案,让受损害方的利益快速得到赔偿。中院经二审诉前调解制度成功化解的纠纷,自动履行率达到80%,实际到位率达72%,真正让“白纸黑字”变成“真金白银”。二是“减”轻诉累,维护稳定促和谐。二审诉前调解制度将民事二审案件的调解工作关口前移,中院法官以进网格形式提前介入,有效降低因参与二审而面临的通行、住宿、餐饮等诉讼成本,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自二审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实质化运行以来,征得当事人同意导入调解程序后,调解成功的案件占比60.25%。与去年同期相比,中院受理的二审民事诉讼案件下降6.81%。三是“乘”势而为,融入治理大格局。中院将二审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实质化运行与“法官进网格”有机结合,利用网格法官“地利”优势,坚持矛盾纠纷化解与普法宣传双管齐下,在“抓末端、治已病”的同时做到“抓前端、治未病”,推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林区社会治理格局。年初以来,中院开展“法官进网格”活动54次,普法宣传23次,巡回审判16次,就地化解矛盾纠纷14件。四是“除”去繁杂,精准办案提效率。二审诉前调解能够有效节约诉讼成本,避免衍生矛盾形成新的诉讼。网格法官坚持在调解中主动了解案件全貌,本着彻底化解纠纷矛盾的理念,从根源上让当事人从讼争中解脱出来,特别是对于类案、群体性纠纷等较为棘手的案件能够及时研判、快速化解、妥善处理,让矛盾止步于二审立案前。此外,对于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也会形成诉前调解记录,便于后续法官找准案件争议焦点,快速审结案件。年初以来,二审民事诉讼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33天,在全省法院中排名前列。

通过二审诉前调解工作机制的全方位运行,真正实现了一、二审诉讼程序上的无缝对接,进一步减少当事人双方的矛盾冲突,最大限度优化纠纷解决效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宣教处
联系我们
地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珠海路1117号 邮编:130033 电话:0431-88556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