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秉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效打击犯罪,保障人民安全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各类犯罪
坚持宽严相济、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加强风险源头防控,依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立足审判职能,狠抓案件质量。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通过抓实个案质量,带动整体业务提升。严厉打击犯罪,积极回应民声。坚持依法从快、从严审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强化巡回审判,加强普法宣传,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积极参与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良好局面。妥善审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暴力性犯罪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学习提升。常态化组织条线业务学习,对审判实践中发现和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找准刑事审判工作与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危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共抓扫黑除恶,推动综合治理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辖区经济社会安定有序。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发现、移送、查办、反馈有效衔接,形成“早发现、早查处、早追责”合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坚持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作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问题,及时研判并主动向有关行业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临江林区基层法院从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角度着手,向临江市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推动临江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规范家校合作的指导意见》,形成家、校、法协同共建共管的良好氛围。坚持营造氛围。依托普法“七走进”、“法官进网格”等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切实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今年以来,两级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17次,受众2600余人次。
强化权益保障,用心用情护“未”成长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原则,加强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和干预,帮助未成年人心理矫正和健康成长。强化机制建设。完善审前社会调查、庭审法庭教育、判后回访帮教工作机制,落实指定辩护、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组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审判团队,开辟涉未成年人案件绿色通道,实现涉未成年人案件快审快结,使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注重协调联动。主动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现状,探索综合式、教育式、亲和式的未成年人司法审判方式为目标,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化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扎实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落地落实,深入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法官上讲台”和观摩庭审、模拟法庭等活动,积极开发适合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课程,增强青少年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下一步,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牢固树立正确刑事司法理念,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以严格公正司法推进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